第二百三十四章 醉仙楼-《懒胜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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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识海里。

    小开不服气,“老大既然来到此地,岂能轮到他称诗仙,必当挫其傲气。”

    简直不以为然,“长庚者,金星也,亦称太白。李长庚,或李太白也。真正的诗仙,吾不能比。”

    小开吐了吐舌头,可依旧嘴硬,“老大你行的。在我的心目中,你永远是诗神,比诗仙还厉害哟。”

    小贱则信心不足,“若飞升后才在仙界诗坛成名,总管大人所言或许不差。只是这李太白,在下界时便已名满天下,实在不可小觑哦。”

    普罗米嘿嘿一声,“若真要对上的话,老大未必不能赢。简直靠的是脑子,比啥其实都无所谓。”

    大摩点赞,“还是大叔更了解老大。”

    小开和小贱也一起竖起了大拇指,“我等幼稚嘞。”

    简直无奈,“你们就是烧烤来的,总把我架在火上。”

    小毛却有些担心,“不是说,域主有可能是李太白的私生子么还是不要招惹为好,免得多生枝节。”

    熊大的想法则很生猛,“正好把他老子抓到,就不怕被域主刁难了哦。”

    老黑太欣赏熊大这个简单粗暴范儿了,“熊姑娘所言甚合我意。一个谪仙人而已,只要老大发话,我负责拿下。”

    简直一如既往谨慎,“李太白的身份特殊,若能将其制服为我所用,自然是极好的。只不过,这个新镇子十分诡异。而当下情况不明,所以要坚持低调行事。天色将晚,不妨先在这醉仙楼住下,或许会有更多的发现。”

    一行人进入醉仙楼,要了两间相通的套房。

    安置下来后,简直特意让阵哥布置了隔音禁制。

    而后召集大家,也请识海诸位参加,共同探讨一个问题,“李太白平生最喜什么”

    小开推己及人,“自然是当官嘞。俗话说,得不到才是最好的。李太白自视甚高,终生纠结于自己的怀才不遇。”

    元婴小童看法不同,“李太白最喜自由。生如浮萍,游荡四方。虽然深受皇帝赏识,也收拢不住他那不羁的心灵。”

    夜枭见解比较另类,“李太白最喜的,其实是有身家的妙龄女子。为何娶的都是宰相孙女,而不是宰相的姐妹,甚至连女儿都不要,还采取入赘的方式这说明,他既看重人家的财产,也看重对象的姿色。”

    小灵对诗仙还是充满了景仰的,“人家最喜欢的,指定是写诗哦。不喜欢,不成活。必须绝对喜欢,水平才能超越众生,而成为诗仙呦。”

    简直想到,这段时间都没与徒弟交流过,便想趁机考考他,“吕不为!”

    吕不为没想到会被师父点名,连忙应声,“弟子在。有所不为,谨记在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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